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律师:是个人

时间:2025-06-15 阅读:3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唐沰)近日,有网友给小编留言咨询婚前买房的权属问题,并集中提问:婚前买房可不可以署两个人的名字,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签约购房但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等一系列问题。人民网记者就上述问题咨询东易律师事务所侯德隆律师,他表示:“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朝阳区上班的白领佟先生是在结婚前签约买的房(房屋全款购买且房款全部由佟先生个人支付),结婚3个月后才领到房产证。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侯德隆律师解读,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侯德隆律师还补充,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以平分为原则。

  小琴(化名)和男友准备买房结婚,买房两方家庭都出了部分首付款项,由于没有领证,不知道能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新婚姻法中规定,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和女方没一毛钱关系……”小琴表示。

  侯德隆律师称,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由于房价太高,年轻的夫妻往往没有办法自己买房,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父母会帮子女买房,然而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后,房屋产权怎么认定?

  侯德隆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可以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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